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审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资产评估;打字、复印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服务;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及咨询服务;工程预算决算编制及过程审计;工程标的编制;勘察设计;测绘服务;工程招标服务;工程技术咨询;道路清扫;市场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