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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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是博罗县杨侨镇华侨柑桔场坪塘分场房屋修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建筑面积约1764㎡。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原有建筑内的拆除,以及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砌筑、屋面和墙地面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技术标准和要求》(含图纸)。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是博罗县杨侨镇华侨柑桔场坪塘分场房屋修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建筑面积约1764㎡。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原有建筑内的拆除,以及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及砌筑、屋面和墙地面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及《技术标准和要求》(含图纸)。 |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5.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盖单位公章)。 5.5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6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①我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我方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我方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我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有关文字说明,盖单位公章)。 5.8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11 月 28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28 日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电子信息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北路**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电子信息屏幕)。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马路**号陶乐大厦***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附件名称1 | 惠州市博罗县杨桥镇坪塘分场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公告-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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