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小流津排水渠、沧浪渠、幸福渠、沧石路南边沟、减北排干、保庄子干渠。 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小流津排水渠:改建阻水桥梁3座,扩建节制闸1座(*合庄闸),岸坡护砌河道长度*****;(2)沧浪渠:改扩建节制闸3座(顾官屯闸、马落坡闸、前李寨闸),岸坡护砌河道长度*****;(3)幸福渠:清淤疏浚河道长度6.****;(4)沧石路南边沟:清淤疏浚河道长度5.****;(5)减北排干:减北排干与沧浪渠交汇处新建分水闸1座,名为寨里分水闸;(6)保庄子干渠:**********1座。 2.1.3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总体验收结束。 2.1.4标段划分:第*标段: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监理(建筑物工程)(沧浪渠河道除沧浪渠顾官屯节制闸拆除重建,寨里分水闸新建以外的其他工作、保庄子干渠);第*标段: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监理(建筑物工程)(小流津排水渠、幸福渠、沧石路南边沟,沧浪渠顾官屯节制闸拆除重建,寨里分水闸新建)。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工程计划工期:****年**月**日前全部完工。 2.1.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统*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排序)。(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3) 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异议渠道:**************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 档位 概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 m<****(m≠0) ***~*** * ****≤m&**;***** ***~****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2.2招标范围:第*标段: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建设监理(沧浪渠河道除沧浪渠顾官屯节制闸拆除重建,寨里分水闸新建以外的其他工作、保庄子干渠)工作,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第*标段: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建设监理(小流津排水渠、幸福渠、沧石路南边沟,沧浪渠顾官屯节制闸拆除重建,寨里分水闸新建)工作,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资格证书;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包含2名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可*人多证);监理员不少于5人。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年以来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3.1.4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单元****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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