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尾第*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基坑支护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塘尾第*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塘尾第*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凤凰街道塘尾社区,月亮路与碧塘路交汇处西南角。项目定位为**班/****学位的*年*贯制学校(小学部**班/****学位,初中部**班/***学位),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宿舍楼各*栋。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塘尾第*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全部内容,具体检测内容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 **:** 至 ****-**-** **:**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元 | |||||
7 | 结算方式: | 单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8号)计取再按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计取,需经建设方及全咨单位确认,最高限价**.***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函〔****〕**号)相关规定,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年**月**日。项目招标在过渡期内,新旧两种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以及在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2.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之*资质: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以及在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检测)以及在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份***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 政务邮箱。 |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 | 有下列情形之*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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