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月**日
各投标人:
现对淮南师范学院****年度食堂托管运营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进行答疑澄清。
*、本项目的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提问*:详细审查“经营状况”备注提到:“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的公章均可”,每个学校食堂的营业报表名称各有不同,有的学校食堂营业报表名称为“商户营业统计汇总报表”或“商户营业情况表”等;有的学校食堂营业报表名称为“营业终端结算表”或“结算汇总表”或“销售收入结算统计表”等。
建议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或其他能体现食堂月营业额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的公章均可。
答: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出具整月的流水单(或营业额报表或其他能体现食堂月营业额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甲方的后勤管理部门或甲方的财务部门的公章均可。”
提问*: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评分项第3条提到:“3.获得过“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高级)”证书得 1 分。”目前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国家级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有的名称叫“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高级)证书”,有的名称叫“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虽然证书的名称略有不同,但它们所代表的证书资质等级和含义是*致的,应该是同等有效的。
建议修改为:3.获得过“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高级)证书或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得1分”。
答:修改为“3.获得过‘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高级)证书或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得1分’。”
提问*: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评分项第4条提到:“4.具有食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的,得 1 分”,并且备注(1)提到:“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网络查询截图(附网址)。”食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无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是否有效?是否予以认可? 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平台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是否
符合此评分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可不提供“网络查询截图(附网址)”,安徽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两库*平台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予以认可。
*、本项目的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中的“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评分项第2条:“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1分。”,备注:“3.国家职业资格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件。”
澄清为:删除“3.国家职业资格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件。”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中的企业荣誉“2.***9年1月1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类协会(或学会)或高校后勤协会颁发的:地市级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3.***9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其他评分项已提供荣誉或奖项不累计得分)。”
澄清为:合并上述第2条、第3条,修改为“2.***9年1月1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经营的食堂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类协会(或学会)或高校后勤协会颁发的:地市级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奖项或荣誉,每提供*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其他评分项已提供荣誉或奖项不累计得分)。注:(3)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政府部门和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
3、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方法》中的企业荣誉“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材料若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需提供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针对第2项,投标文件还需提供经营食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澄清为:“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的材料若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的,需提供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针对第1项,投标文件还需提供经营食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开标时间延期至:****年7月**日**:**。
本答疑澄清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李庆/顾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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