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的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标:****年度视频监控租赁项目(预算**.***):用于支付视频监控租赁费用,共***路视频监控;**标:****年度线路租赁项目(预算5.1*):用于支付政务网***费用(8条线路+1条备用线路);**标:****年度系统安全及运维服务项目(预算***):用于支付我局云服务器安全防护以及接入设备的维保;**标:****年度综合执法信息化项目(预算1.****):用于支付无线网接入线路租赁费用。因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均为***************承建并提供运维;信息系统使用的云服务器均有绍兴市数据局建设,***************提供运维支持以及新大楼网络由***************承建。为确保预算有序推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路9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7月1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新泽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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