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瑶海区鸭林冲路(龚大塘路-白龙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鸭林冲路(龚大塘路-白龙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请问:关于第*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我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年完成的****元的排水箱涵业绩,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车行道、人行道、地下管网、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单纯的排水箱涵业绩非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因此不予认可。
2、请问:本项目附录6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是否为1人?
答: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数量为1人,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
***4年6月**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3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3小时**分
附件:
补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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