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梯维保服务、配电房运维托管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广告标识服务及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林锦闽,黄建辉,颜苹苹,李松,***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东*环泰禾广场8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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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战备路叶下工业区猎人电子厂内 | ***,***.**元 | ***,***.**元 |
采购包4(广告标识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1 | 广告宣传服务 | 广告标识服务 | 1.1平面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册、纪念册、横幅、板报、宣传栏、喷绘广告、幕布、写真展板、展架、广告灯箱等); 1.2标识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各种材质的立体字、雕刻字、牌匾、招牌、台卡、标志等); 1.3所有非纸媒的定制宣传品设计及物料成品(如定制类的笔、帽子、雨伞、环保袋、水杯、毛巾、服装、纪念章等); 1.4上述未包含的,但属于广告宣传的其他广告宣传品。 | 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为准 | 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准 | 项 | 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为准 | ***,***.** |
采购人代表: | *** |
评审专家: | 林锦闽 、 黄建辉 、 颜苹苹 、 李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各合同包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元] :1.5%,(***元,****元] :0.8%。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次性缴清。 3.**************福州分公司账户, 收款帐户:**************福州分公司、帐 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4广告标识服务: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审查阶段,各投标人均符合要求。在技术符合性审查阶段,福建迈创广告有限公司、福州序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技术商务部分”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个月投标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专项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技术符合性评审1“对第*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任意*项要求存在未响应或者负偏离的,其投标无效”规定,评标委员会*致认定其技术审查不通过。其他投标人均符合要求。
2、服务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的版面内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不得因此增加结算费用等。
3、服务时间:服务期达2年或金额达到***元则服务截止。
4、服务标准:所有广告标识正式生产制作前向采购人提交设计定稿,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加工生产,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效果图等。
5、折扣系数:0.**
名称:***********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湖边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环泰禾广场8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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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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