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渡口经开区胜利园区污水处理厂*期项目(***) | |
建设单位:********** | |
招标人:**********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亩,*期占地面积约**.**亩。新建污水处理用房、粗细格栅、生化池、泵房、污泥处理等厂区设施。总建设规模***m³/d。主要分为4组,每组规模2.5*m³/d,先期安装1组设备。配套新建1.5*吨/d污水提升泵站;具体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对项目的前期报建、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报审)、设计交底、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报批报审工作及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
拟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在开工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 (3)其他要求: /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拟采用的评标要素:投标报价、业绩、方案等,具体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投资估算:*****元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资金来源:自筹 | |
预计招标时间:****年6月 | |
其他:无 |
备注: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