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星泽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街***号4栋3层***号 | ***,***.**元 |
合同包1(合同包*):
服务类(*川星泽康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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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残疾人服务 | ****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根据“量服”平台残疾人需求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具有射洪市户籍,持有 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市残联指定服务区域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 ①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及残疾人安全,发生的安 全责任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服务人员应遵守制定的居家托养服务规章制度;应接受相关专业 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持有相关行业认定的证书上岗;应遵守居家托养服务职 业道德,保护残疾人隐私;提供服务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服饰整洁、语言文 明、态度热情、细致周到、操作规范。 ③供应商向服务对象提供集中和上门服务,确定有效服务联系人、联系电 话,提供每天24小时的电话服务。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时做好录 像和照片等影像资料留证,每次服务完成,与被服务残疾人核实清楚服务事 项、数量等内容后,服务人员向被服务残疾人或监护人共同确认。 ④凡是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在本项目实施前必须参加甲 方针对本项目的动员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甲方出具介绍信后参与本项目。供 应商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服务人员不随意变更,如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 与其响应文件不一致将视为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⑤供应商应将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情况精准录入四川“量服”平台和中残联“ 阳光家园”系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 ***,***.** |
郝维华、张扬、陈虹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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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福路1巷
联系方式:****-*******
名称:*川韶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遂宁市射洪市太和大道北段金科集美嘉悦*期 7 幢 2 层 8 号 (永佳超市楼上)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川韶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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