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届广交会标摊地毯、通道地毯及地毯单双面胶采购项目-标段*[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 | 通过 | |
2 | 德州瑞祥无纺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安徽南澳地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4 | 莱芜顺意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德州聚润德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德州润利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山东昌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濮阳市晨阳化纤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德州广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同类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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