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元,剩余资金由西夏区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沟道衬砌改造*****,配套建设水工建筑物、生产桥、涵洞等**座;嵌草砖铺装****㎡,硬化4.** 宽混凝土道路*****,配套安装道牙、土方开挖及外运、沟渠拆除恢复等。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拟派*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劳务报酬比例:安排劳务报酬不得低于****元,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4.3.1吸纳务工人数:不得低于**人。
4.3.2用工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号)《全国“***”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发改振兴〔****〕****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发改地区〔****〕***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改地区〔****〕***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要组织当地务工人员,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应按时发放劳务报酬,并将项目相关情况在“区镇村”*级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设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吸纳务工人员、发放劳务报酬等信息。
4.3.3务工合同: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
4.3.4劳务报酬发放:****应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劳务报酬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单位审定后,在镇、村两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般不少于**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送西夏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西夏区镇北堡镇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大厦3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西夏区镇北堡镇团结村****年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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